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605) 一、培养目标和业务要求: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系统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能在科研部门、教育部门、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计算机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开发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高级专门科学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从事研究和应用计算机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和开发计算机系统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计算机系统的分析和设计的基本方法。 3、具有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基本能力。 4、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快速获取信息的能力。 6、具有较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二、学科与课程 1、学制:本科四年 2、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3、相近专业: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4、主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主要课程:电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汇编语言、计算机组成原理、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离散数学、数据结构、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编译原理、软件工程、数据库系统、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等等。 6、教学环节: 理论教学环节:118周(含考试) 实践教学环节:36周,实验410学时 7、学分要求: 规定毕业总学分:188 学分(含实践教学),其中 必修课程:124学分,占66% (公共必修:71.5学分,占38%;专业必修:52.5学分,占28%) 专业任选课程:20学分,占10.6% 校级公选课程:3学分,占1.6%(其中含综合素质学分3学分)。 集中实践教学:36学分,占总学时比例:19.2% 综合素质:5学分,占总学时比例:2.6% 三、工作适应范围 可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科研、教学、应用技术开发、技术支持、经营管理等工作,亦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