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
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理工发〔2018〕23号)精神,现将 2018年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教师申请。4月9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春季学期所有主讲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人才培养方案中以学时为单位的教学环节,下同)的相应材料(教案、课件、日历、大纲)。
2.学院审核。4月16日前,学院将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的姓名及课程材料汇总报督评处。(附件1和附件2(纸质稿、电子稿)及相应课程材料(电子稿))
3.督评处复核。4月20日前,督评处完成对各学院推荐教师的申报条件及材料完整性的复核,并在OA中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名单。
4.申报教师秋季学期所有主讲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相应材料于秋季学期第2周前提交。
附件1: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申请表
附件2: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申请汇总表
附件3:电子稿目录结构
督查与评估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