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9-01 点击数:

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

一、本科教学工程建设

(一)校级项目立项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校级本科教学工程申报工作,一般在3月份启动。

1.教务处以通知的形式启动当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

2.学院根据通知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后,统一报送教学建设岗。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办公会议审定。

4.在下一年年初公布立项结果。

(二)省级及以上项目立项

1.在校级项目申报的基础上,教务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下发(或转发)省级、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通知,启动申报工作。

2.学院传达通知精神,组织个人或项目组撰写或完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学建设岗(学校未组织校级项目申报的,还需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

3.教务处汇总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办公会议审定。

4.在下一年年初公布获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

(三)重点教学改革项目跟踪

1.各学院提交教学改革的具体方案,如综合改革课程的改革方案、教案、课件等。

2.对照项目的相关资料,跟踪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情况。

(四)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评审工作

一般结题验收工作每年一次。

1.教务处下发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评审通知。

2.学院根据通知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评审,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中期检查或结题申请及支撑材料。

3.学院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检查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工作总结报教学建设岗。

4.教务处聘请专家对通过学院结题评审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办公会议审定。

5.公布批准结题项目,推荐申请省级、国家级项目结题评审。

(五)项目经费管理

1.上半年根据学校文件协助财务处做好本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资助经费的下拨工作,初步设定各类项目的开支范围。

2.拟定“财务项目信息系统”中项目的填报要求,学院按此要求通知各项目组进行信息填报。

3.教务处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财务。立项审核主要是查看各项目提交至“财务项目信息系统”中的任务书,审核项目的“立项批文信息”、“预算金额明细”、“开支范围明细”等具体内容。

二、教学成果奖评选

(一)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省级两年(国家级四年)组织一次,采取先培育再评审的方式进行。

1.按照上一级文件要求下发相关评审通知。

2.学院根据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推荐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项目。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提出申报奖项的完善建议。

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修改完善的报奖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办公会议审定。

5.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

(二)校级教学成果奖

两年组织一次,一般在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当年组织。

1.学校以通知的形式启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2.学院根据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组织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教学成果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办公会议审定。

4.公布校级教学成果奖。

三、教改课题管理

教改课题申报工作每年一次,学校一般在上半年完成。

1.教研室每年年底应召开一次教学改革问题研讨会,研究确定下一年度教学改革研究的主要问题,并安排教师开展调研工作。

2.学院对申报的项目组识评审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教学建设岗。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办公会议审定后,将重点项目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4.组织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负责人完成在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的材料提交工作。

5.教务处转发省教育厅下达的省级教改立项文件并公布校级立项项目。

6.省级教改课题负责人在省级立项通知一个月内在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上提交开题报告书,18个月内提交中期报告书。

7.校级教改课题建设期满1年,由学院组织开展课题的中期检查。

8.教改研究工作任务完成后,应申请结题。结题采取学院、学校和省教育厅三级验收的方式。教改课题结题工作每年一次,一般10月份启动,12月份完成。

9.公布校级和省级结题通过的项目。

四、教材建设

(一)教材立项(以学期为周期)

1.每学期开学初教研室讨论教材编写计划,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组织评审后推荐,并于第5周前统一报教学建设岗。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提出立项或不予立项建议,报校教指委审核。

4.对于同意立项的教材,教务处与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学院签定三方“立项教材的编写与出版协议书”。

5.项目负责人完成教材的编写工作后,填写“教材出版审批表”,并将教材的电子稿提交教学建设岗。

6.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教材书稿进行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7.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教材内容后,由教务处联系出版社正式出版。

8.自编教材经审核同意后可供专业学生使用,根据使用反馈情况后再进行修改,达到出版要求后参照第4条执行。

9.学院应加强对已出版的立项教材的使用管理。

(二)教材评选

1.江西省优秀教材一般每两年评选一次,参选教材为前两年正式出版的教材。教材主编(教师)按相关文件要求向学院提交“优秀教材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学院组织评审—→报教学建设岗—→学校教学指导委员评审—→校领导办公会议审定。

2.根据上级文件组织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申报工作,教师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评审、校领导办公会议审定后,向上级部门推荐。

五、教改实验班管理

1.大一第二学期,教务处下发选拔实验班学生的通知。

2.大一2个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80分及以上的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将申请书交西校区或黄金校区相关辅导员统计并报教务处。

3.教务处和相关学院根据学生成绩确定面试学生名单。

4.教务处和相关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面试,确定实验班学生推荐名单。

5.学校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6.教务处和相关学院选拔优秀教师担任实验班课程。

7.教务处和相关学院负责选拔优秀教师担任实验班班主任(原则上由专业所在学院教师担任)。

8.教务处和相关学院组织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训练活动或聘请专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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