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卷库管理
任课教师命题—→到开课学院领取试卷印制审批表及试卷编号—→教研室负责人对试卷命题质量审核并签署意见—→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试卷连同印制审批表送教务处(第4周结束前完成)—→ 综合管理岗签收并保存—→随机抽取并整理好试卷(考试安排表公布后一周内完成)—→送试卷印刷岗印制试卷—→学期末把印制完毕的试卷整理归档
补考试卷、清积欠试卷由综合管理岗人员从试卷库中随机抽取,并负责按考试安排表整理好。
已验收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将直接使用该课程组提供的试卷库。对于有学时、教材变化的课程,试卷库应重新修改后再使用。
二、正常课程考试组织与安排
1.课程考试岗和学院在第5周前完成课程考试安排。
2.考试安排的发布。教务处于第6周左右在教务管理系统(主渠道)和教务处网站的“考试专栏”向全校师生发布考试安排;向学院下发电子考试安排表(通过OA邮件);向教学楼管理办公室下发书面考试安排表。
3.课程考试岗于第7周安排好监考老师(跨校区)与试卷的考试接送车辆,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主渠道)和教务处网站的“考试专栏”中将派车安排进行公布。
4.试卷的领取。分散课程考试试卷由任课老师于考前一周的周二下午或周五至教务处领取,集中公共基础课程考试试卷由教务处协同教研室于考前送达考区,监考老师在考区领取试卷。
5.考试过程监督。分散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安排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学校安排考试巡视组进行抽查;集中课程考试由教务处安排巡考人员对考试状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6.考试结束后,由任课老师自行将试卷带回教研室或教研室组织老师将试卷带回教研室。
7.任课老师完成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
8.学期中途考试的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考后一周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提交;期末封闭考试的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在封闭考试后三天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提交。
9.考试质量分析。任课老师在向学院提交纸质成绩时,应同时向教研室提交一份纸质考试质量分析表,由教研室汇总后交学院做好存档。
注:(1)第11周前不安排任何课程考试;(2)同一课程的考场安排尽量集中; (3)考试安排应注意不要与节假日或校外考试时间有冲突;(4)闭卷考试每考场监考人数不得少于2名;50人以上考场安排3名监考,根据教室大小可酌情少一名监考;100人以上考场至少安排4名;开卷考试可以比闭卷考试少一名监考,但至少2名监考。
三、补考课程考试组织与安排
1.课程考试岗于假期完成补考安排(假期完成)。
2.补考安排的发布。教务处于开学前两周在教务管理系统(主渠道)和教务处网站的“考试专栏”向师生发布补考考试安排;开学前两周以电子版形式向学院下发补考考试安排表(通过OA邮件);向教学楼管理办公室下发书面考试安排表。
3.开课学院在开学前两周安排好监考并将安排情况通知监考教师,填好补考准考证分发给学生。
4.课程考试岗于开学前两周安排好监考老师(跨校区)与试卷的考试接送车辆,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主渠道)和教务处网站的“考试专栏”中将派车安排进行公布。
5.考试过程监督。教务处安排巡考人员对考试状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6.考试结束后,由任课老师自行将试卷带回教研室或教研室组织老师将试卷带回教研室。
7.任课老师完成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
8.任课老师应该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成绩。
四、重修考试组织与安排
1.教务处于第2周左右在教务管理系统向学生发布重修报名通知,学生接到通知后,即可参加所希重修课程的学习,但需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首页“通知栏”中下载查询全校课表,避免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正常课程冲突。
2.学生于第4周左右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报名时需注意所报重修课程上课时间、考试时间不能和当前学期正常修读的课程上课、考试时间有冲突。
3.教务处生成报名数据。网上报名结束后第1天,课程考试岗将系统数据导出并处理好报财务处(作为扣费依据)。
4.学生缴费。学生按报考课程的总学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应立即向校园卡中充足金额。
5.财务处扣费。财务处依据课程考试岗提供的报名数据,由卡务中心于网上报名结束后第2天通过校园卡系统统一代扣费,扣完费后及时将扣费名单反馈给课程考试岗。
6.课程考试岗确认学生报考课程。课程考试岗根据扣费名单于网上报名结束后第2天在教务管理系统后台中确认学生报考课程,确认完后删除没有缴费的报考课程。
7.课程考试岗第7周结束前安排好重修课程考试并将其公布在教务管理系统的首页。
8.学生查询重修课程考试安排。
9.学院于第10周结束前填好重修考试准考证并发给学生。
10.学生根据考试安排参加考试。
11. 任课老师完成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
12.重修考试课程的成绩由任课老师网上登录,成绩按正常学生一样处理(登录时间参照正常课程第10条)。
五、清欠考试
1.教务处发布清欠考试报名通知(第3周)。
2.具备资格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报名(第4周)。
3.学院汇总报名参加清欠考试名单报课程考试岗(第4周)。
4.课程考试岗课程于第6周前完成清欠考试安排工作(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的第8、9周)。
5.课程考试岗在教务管理系统(主渠道)和教务处网站的“考试专栏”向全校师生发布清欠考试安排;给学院下发书面清欠考试安排表(加盖教务处公章);给教学楼管理办公室下发书面清欠考试安排表(第7周)。
6.开课学院安排监考并将安排情况通知监考教师,填好清积欠准考证后分发给学生(第7周)。
7.实施考试,教务处安排巡考人员对考试状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第8周)。
8.任课老师在考后三天内完成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
9.清欠课程考试成绩处理参照学籍管理岗规范中的成绩异动第三条。
六、结业证换发毕业证考试
1.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根据学生本人复习情况,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并填写《江西理工大学结业证换发毕业证考试申请表》。
3.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4.教务处审核。
5.学生至财务处缴费。
6.将结换毕考试审批表交回教务处,课程考试岗安排参加考试。
7.学生于考试当年的12月下旬或5月下旬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七、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学生考试安排
1.对于两校统一组织考试的公共课程(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安排统一时间考试,考试卷由我校巡视员考前20分钟送到考试地点,考试结束后再由巡视员将考试卷带回我校,并组织统一阅卷;,
2.对于两校不统一组织考试的公共课程(大学物理)和我校提供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核心课程,由我校相关教研室按试卷管理规定提交试卷,教务处负责印刷;联合培养院校考试前由专人到我校教务处领取试卷,并负责组织安排考试,阅卷、成绩登录等工作;
3.对于其它非核心课程的考试以及补考、清欠类考试,由联合培养院校自行组织出卷、安排考试、阅卷、成绩登录等工作。
八、等级考试报名
1.教务处考前两个月下发考试报名通知,同时在学生教务系统和教务处网页分别进行发布。此外,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教学楼、广播等各种渠道宣传报名通知(专业英语、日语仅对外语外贸学院)。
2.考试报名类别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
高校日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
3.报名时间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每年3月和9月左右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每年12月和6月左右
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报名时间在每年12月左右
高校日语专业四级报名时间在每年4月左右
高校日语专业八级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左右
4. 考试时间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每年6月份和12月份的第三周周六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每年3月份倒数第一个星期六到下周周二和9月份倒数第二个周六到下周周二
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在每年3月份第三周周六
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时间在每年4月份第三周周六
高校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份的第三周周日
高校日语专业八级考试时间在每年12月中旬左右的周日
注:各类考试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英语(日语)专业四级、八级每年举行一次,其他考试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
5.学生网上报名和缴费(一般2周)。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注册个人信息,准确选中所报项目,确认报名(专业英语、日语手工报名),完成网上缴费。
九、等级考试组织实施
1.落实考试场地,安排考场和其它考试场所(考前4周)。
2.制订考务人员安排计划,分配考务任务。
3.相关学院或部门按要求向等级考试岗报送考务人员名单(考前3周)。
4.考试安排编排,编制考试秩序册(考前3周)。
5.向考生发放准考证或考生自己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前2周)。
6.发布考试安排,向考务人员分发考试秩序册(考前1周)。
7.考试宣传,考前在教学楼醒目处悬挂宣传横幅(警示牌等)。
8.召开考务人员培训会,明确考务要求。
9.布置考场(考生座位贴、门贴)。
10.实施考试(按操作规程操作、考生签名、缺考登记等)。
11. 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监考(考务)人员等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12. 考试工作小结。
十、学生考试违纪处理
1.事件的发现及现场处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纪现象,监考应及时和正确处理,处理时应不影响其它学生考试。
2.现场认定:同考场所有监考一致认定为违纪的,应当场告知当事学生认定结果,终止违纪学生考试,并让学生写出违纪经过和在相关证据上签字认可。
3.监考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详细写清学生违纪事实,考场情况报告单要有所有监考的签字,然后将报告单连同违纪证据一同交考试办公室。
4.考试办公室进一步取证:巡考分别向监考和当事学生了解事件经过,并应通过比对考试违纪证据等办法,调查清楚违纪事实。
5.考试办公室对违纪事实进行认定,确已构成违纪事实的,应要求学生写出书面陈述,并通知相关学工人员做后续处理。
6、巡考填写巡考情况表,在巡考情况表中清楚描述学生考试违纪情况。
7.巡考情况表、考场情况表、学生陈述书和违纪证据等一并交课程考试岗。
8.课程考试岗对学生考试违纪情况进行违纪性质与情节认定。
9.课程考试岗形成书面学生违纪处理意见报学工部和学生所在学院。
10.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和申诉委员会按有关程序和处理条例做出处理并文件通知有关部门和当事学生。
十一、等级考试成绩分析
1.等级考试成绩公布(一般考试结束后三个月左右,先电子成绩、后纸质);
2.收到成绩后,统一进行成绩归档,并进行成绩分析与统计(分年级,学院、考试种类等,结合学院年终考核指标进行横向与纵向分析);
3.成绩分析结果通过近期教学简报公布以及学院年终考核指标体系中体现。
十二、CET成绩证明的办理
(一)校级证明
1.学生进入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CET成绩证明模板;
2.根据模板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修改填写红色部分,说明信息去除),成绩信息可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等级考试查询,信息填写不接收手写稿;
3.将打印好的成绩证明交教务处等级考试岗审核,无误后交综合管理岗盖章。
(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证明
自2014年起,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再受理申请补办CET(纸笔考试)成绩证明,办理方式如下:
1.请考生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进行网上办理。
2.该申请仅限于2005年(含2005年)以后的考试。